关于2012级新生户口相关事宜的通知
各系:
为了配合公安机关做好2012级新生的落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报如下:
1、请各系将2012级新生的《户口迁移证》按照专业、班级、学号排序整理;
2、填写《2012级新生社会关系登记表》,将电子档表格传至保卫处邮箱jmibwc@163.com;
3、每人上交一张近期彩色照片(一寸)及身份证复印件(正面);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上姓名、身份证号,每班一袋;
3、将《户口迁移证》、《社会关系登记表》、照片、身份证复印件等整理好于9月28日前务必上报,过期将不再办理。
保卫处
2012年9月17日
![]() | 附件:2012级社会关系登记表.xls (17 KB) |
2012-09-17 10: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