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院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规范我院固定资产的处置管理,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我院决定近期对拟报废的仪器设备及家具类的固定资产进行统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属下列条件之一的仪器设备及家具类固定资产,可申请报废:
1、已超过使用年限(电子类含电脑7年,仪器仪表类12年,机械类为15年,家具类为15年),不能满足最低使用要求,且无法修复者;
2、损坏严重,无法修复者;
3、缺少主要部件,无法再配,无法使用者;
4、修理费昂贵,无修理价值者;
5、上级主管部门规定,属于必须淘汰或不准继续使用的资产。
请各部门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资产清查工作,认真核对《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内的数据,考虑资产的充分利用,进行填报。
二、报废处置程序
1、填写《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仪器设备报废申请单》;报废申请单后附上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仪器设备家具报废申请单表,设备编号必须填写新系统编号,具体设备信息请各部门兼职资产管理员在《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系统》中查找。
2、将填好的表格盖章后报常美红老师处(地址:办公楼110房间),并发电子表格一份:jmihouqin@163.com
三、截止时间2012年12月9日,过期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
![]() |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仪器设备家具报废申请单.xls (17.5 KB) |
2012-11-22 14:22 |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