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费报销通知
2012年第四季度医药费报销工作于12月5日开始,请各位教工将自己在2011年12月1日――2012年11月30日之间发生的医药费(请不要将2012年12月1日以后的医药费拿来,此医药费为下一年度报销),以及独生子女(今年是女方报销年,2012年1月――2012年12月31日)的医药费,按照时间顺序从前到后将发票排列好(请不要用胶水或浆糊粘贴。也请将自己和独生子女的医药费分开排列),在12月20日前送到办公楼111室。谢谢合作!!
后勤处医务管理办公室
2012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