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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年度校园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的通知

发布作者: 发布时间: 12-12-13浏览( 1289 )

各综治二级责任单位:

       根据《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办法》及学院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安排,经研究决定于2012年12月13日至12月29日对各二级责任单位2012年度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办法

       各二级责任单位根据《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校园治安综合治理考核标准》以及2012年初各部门与学院签订的《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的有关规定进行自评,学院综治委在各部门自评基础上组织抽查,最后进行综合评定。

        二、时间安排

        1、自评阶段。各二级责任单位于2012年12月13日至12月21日期间,结合《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校园治安综合治理考核标准》组织自查。

        2、综治办抽查阶段。学院综合治理办公室将于2012年12月24日至12月29日期间,采取抽查形式对各单位2012年度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考核。

        3、学院综合治理委员会根据审核考评结果,提出综治工作年终奖惩意见。

        三、工作要求

        1、各二级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对2012年的工作进行认真自查总结,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提出2013年工作计划。总结和计划用统一的表格书写,于2012年12月21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送至综治委办公室(行政楼101),总结和计划请同时报送电子文档至保卫处邮箱jmibwc@163.com

        2、临近寒假,各二级责任单位要以本次考核为契机,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查找和控制安全隐患,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学院组织的安全大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3、综治办公室联系工作人员:李坤芮;联系电话:86176980

 

 

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2年12月13日

 

附:

综治考核标准.rar (30.08 KB)
2012-12-13 09:26
综治工作总结、计划表.doc (28.5 KB)
2012-12-13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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