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职高专2013年新增专业与2014年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高函〔2013〕16号)文件精神,我院将开展2013年新增专业的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置原则
1.依据需求,强化特色。依据办学定位与4556银河国际线路测试定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依据区域优化产业结构导向,从学校实际出发,在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的范围内灵活调整和设置专业。
2.面向社会,充分论证。各系要深入所涉行业企业,调研相关专业建设方向、需求情况和就业导向,精心设计4556银河国际线路测试方案,并经用人部门充分论证,确保增设专业具有相应的基础与内涵。
3.优化结构,择优设置。优先设置与我省服务业、支柱产业、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等领域密切相关的专业;优先设置经费投入、师资队伍、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实习实训等方面基础条件厚实的专业。
4.控制数量,持续建设。每个系可申报一个新增专业。控制重复设置过多、社会需求不大、就业前景不好、现有基础不实的专业。
5.根据教育部要求,暂停目录外未批新增专业的申报,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含目录内和目录外)按中国高职高专教育网招生入学专栏“专业设置公布平台”中列出的填写申报。
(二)报送材料
1.新增设专业申请表(附件1)(需专业指导委员会主任签字);
2.新增专业发展规划(内容包括已有办学基础、行业企业现状及需求、办学特色及发展规划、所需设备经费预算等);
3. 新专业申报汇总表(附件2)(按系统一汇总)。
联系人:张娜艳 联系电话:86176905
教务处
2013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