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期末考试考务工作及考场纪律的通知
各系、部:
本学期期末考试定于第二十周星期一到星期四(2014年1月13日-1月16日)进行。为了加强学风建设,严格考试纪律,进一步规范考试考务管理工作,按照《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考场规则》和《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体系》等文件要求,现就期末考试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考试试卷保密管理。各系、部要有专人负责考试试卷的流转和安全保管,试卷流转过程中和监考人员领取试卷时要填写《试卷交接单》。确保试卷安全保密万无一失。
二、考场安排原则上不安排阶梯教室。为便于学院统一监控巡查考试过程,期末考试全部集中在教学楼二、三号教学楼和航海楼。每个考场至少安排2位监考人员。
三、学生原则上不得将手机和各类电子产品带入考场,如经监考人员同意手机带入考场,必须处于关机状态,考试过程中查看手机按作弊处理。
四、期末考试期间,各系、部要组织有党政领导带队、教学和学生工作人员参加的巡考组巡视检查本系部学生考风考纪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上报。
五、考试结束后,各系部立即组织相关教师组成阅卷组进行集体阅卷和审核成绩,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将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的成绩库。
教务处
201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