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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作者: 发布时间: 14-01-07浏览( 1048 )

各系、部:

2010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的培养期于201312月底结束。为做好学院培养对象的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2010年度高校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由培养对象所在系、部出具情况说明,不再进行考核:1、调离本省的;2、调离高校、不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3、辞去公职的;4、被取消培养资格的;5、去世的。

公派出国尚未回国的,待回国后再进行考核。调动到其他高校工作的,在现单位进行考核。

二、考核内容

考核工作重点对照《2010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目标责任书》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培养对象在培养期内的政治思想表现、教学和科研工作业绩、资助经费使用情况等。

三、考核办法和考核结果

1青蓝工程培养对象均由所在系、部组织,进行初步考核评议工作,并给出初步考核结果,组织培养对象认真填写《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培养期满考核表》(见附件2);同时提交对培养对象的培养、管理和考核等工作总结材料(不少于800字)和《2010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汇总表》各一份

2.学校聘请校内外专家成立考核小组,进一步做好培养对象的考核评议工作,并将考核结果上报省教育厅。

3.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

优秀等级的标准是:政治素质优良,工作业绩突出,圆满完成目标责任书中的工作计划;对没有完成目标责任书中工作计划的,考核等级定为不合格。考核不合格的培养对象,暂缓参加有关4556银河国际线路测试工程的推荐选拔。

四、材料报送

1青蓝工程培养对象填写的《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培养期满考核表》(附件2),一式二份,须用A4纸张正反双面打印;

2.2010年度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

3对“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的培养、管理及考核等工作总结材料一份;

4.请于 2014114日前将考核材料报送人事处319办公室,并将《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培养期满考核表》、《2010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汇总表》》及《工作总结》电子版本发送到以下邮箱:jshyrs6916@126.com

      特此通知

 

附件:

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工作的通知

2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培养期满考核表

32010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汇总表

 

 

                                          人事处

                                                     2014年1月7

 

 

附件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工作的通知.doc (2.75 MB)
2014-01-07 14:46
附件2、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培养期满考核表.doc (127.5 KB)
2014-01-07 14:46
附件3、2010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汇总表.xls (20.5 KB)
2014-01-07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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