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十二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苏教高函【2014】3号,见江苏教育网www.ec.js.edu.cn行政公文栏)精神,充分发挥优质教材的示范辐射作用,推动我院教材建设工作,现将《“十二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建设实施方案》(见附件1)及2014年立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精心组织,做好本单位重点教材立项推荐工作。
一、立项范围与推荐数量
(一)立项范围
省重点教材分为修订教材和新编教材:
1.修订教材:出版时间为
2.新编教材:反映学科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内容创新、富有特色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教材;教学急需、填补学科专业空白的教材;新兴学科、边缘学科、交叉学科的教材;体现改革创新的实验教学教材和实习实训类教材;开展双语教学的教材。能在2015年7月1日前实现出版。
(二)推荐数量
1.每个教学单位原则上至多推荐3部修订或新编教材。
2.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被省重点专业、示范性高职院校重点建设专业、中央及省财政支持实训基地所在专业等选用的教材。
3.经评审后学院将向省教育厅推荐4部教材,其中应有新编教材1部。
4.“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及已被评为省级以上精品教材不在此次推荐范围内。
二、申报要求
各教学单位依据申报名额,参照《“十二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建设实施方案》要求组织申报。
三、申报材料
(一)修订教材
1.《“十二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修订)申报表》(见附件3)1式1份。教材的使用情况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等请附在申报表后,无须另作附件。
2.修订计划书(包括修订原因、完整的修订方案等),1式1份。
3.教材样书(如有教辅资料、数字化教学资源等请一并提供)1套。
上述材料1、2请同时提交电子文件。
(二)新编教材
1.《“十二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新编)申报表》(见附件3)1式1份。
2.工作方案(包括编写队伍、编辑力量、经费保障、出版、发行、服务及培训等内容)1式1份;
3.编写提纲和教材样稿,1式1份。
上述材料1、2请同时提交电子文件。
四、申报时间
请各系部于2013年3月17日以前将书面材料报教务处(办公楼225室),相关电子文件同时发送到zhangshihua802@163.com。
联系人:张诗华 联系电话:025-86176902,
2.参考专业分类目录
教务处
2014.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