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我院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领导干部2014年1月集中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组织我院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的相关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告对象
副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
二、有关要求
1、请各党总支(直属支部)于3月4日下午4点前派专人到办公楼410室领取相关材料。
2、填报人须仔细阅读填报说明后再填写。
3、报告表须本人亲笔填写,并加以密封在信封上签名后,于3月12日上午11:30前送交党委组织部。
特此通知。
党委组织部
201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