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药费报销的通知
2014年第一季度医药费报销工作于3月5日开始,请各位教工将自己发生的医药费,以及独生子女(今年是女方报销年)的医药费,按照时间顺序将发票排列好,也请将自己和独生子女的医药费分开排列,并在独生子女发票上注明职工姓名,在3月20日前送到后勤处办公大院---医务管理办公室。谢谢合作!
后勤处医务管理办公室
201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