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明节假期间食堂营业的通知
自4月4日晚餐至4月5日晚餐,一期食堂一楼一食堂、二食堂,二期食堂一楼五食堂正常营业。
自4月6日早餐至4月7日中餐,一期食堂二楼四食堂,二期二楼六食堂正常营业。
自4月7日晚餐开始,全部食堂正常营业。
后勤与资产管理处
2014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