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美丽校园•春之海院”摄影大赛的通知
当前正值万木复苏、柳绿花红的季节,为进一步丰富广大师生员工的文化生活,提升师生员工艺术素养,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激发师生员工热爱学校、热爱生活的激情,并为广大摄影爱好者提供一个交流、切磋、展示的平台,学校党委宣传部、工会决定联合举办“美丽校园•春之海院”摄影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校师生员工(含离退休教职工)
二、参赛作品主题
1、本次大赛以春季的海院校园为拍摄主体,以表现优美的校园环境、师生的精神风貌为主题,旨在弘扬学校文化,展示对真善美的发现和感悟,为校园幸福生活留下美好记忆的瞬间。
2、参赛作品要紧扣主题,可以是校园景观,也可以是人物,或是教学实训等活动,要求内容高雅,画面精美,健康向上,且须为原创作品。
三、参赛作品要求
1、作品题材、风格不限,拍摄器材不限。彩色、黑白均可,但不得进行电子修改或拼图制作。勿加框,不要改变原始影像,仅可做色彩、色调、亮度、反差的适当调整。
2、每位教职工可上报作品5幅;每位学生可上报作品2幅;组照在5幅以内,按一幅计。每幅作品要 注明作品名称 、 拍摄者姓名 及 联系方式 。
3、参赛作品尺寸不得小于2400×1800像素。
4、参赛作品必须是2014年4月1日以后拍摄创作的。
5、报送方式:参赛作品须以电子邮件形式投稿,以JPEG格式报送。
四、投稿须知
1、参赛人员统一将符合要求的参赛作品发至摄影作品报送至邮箱 jmi6991@126.com ,并在主题中注明 “ 美丽校园•春之海院参赛摄影作品 ”字样。
2、投稿时间: 自即日起至2014年5月30日16时止 。
3、学校有权使用参赛作品(包括用于展览、出版物、媒体网络宣传等)。所有参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或名誉权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五、评选办法
1、本次大赛截止收稿后,组委会在五月底将入围作品集中展览,请评委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打分。评委有大众评委和专家评委,大众评委为全体师生,打分分值为40%;专家评委打分分值占60%。
2、奖项设置:一、二、三等奖以及优秀奖若干,并给予一定奖励。
3、评选结果及获奖作品在校园网站公布,并制作一定数量摄影集。
4、本次活动由党委宣传部、工会承办。
党委宣传部、工 会
二○一四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