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建设项目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苏计社会发[2003]1266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574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一、 南京建宁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
1、标段名称: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宿舍管理用房; |
2、工程地点:南京市江宁区; |
3、工程类型:小型工程; |
4、建设内容:施工类; |
5、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
6、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
7、工程合同估算价: 万元; |
8、招标内容:土建和水电安装 ; |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宿舍管理用房土建、水电安装、消防 |
10、工程规模:框架4层,建筑高度15.15,建筑面积1077.02 |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
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房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
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4、由江宁区检察院提供的无行贿记录证明。 |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申请人请登录网上招投标交易平台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含相关工具软件使用费),售后不退。 |
五、资格审查办法: |
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
2、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
(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
|
3、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因技术复杂或者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增设的资审合格的可选条件为: |
|
| | 4、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评标委员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为了便于评审,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
|
六、评标方法: |
|
|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 ×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抽取数值为95%、95.5%、96%、96.5%、97%、97.5%、98%)。在有效投标中按照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由小至大的次序,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 |
|
七、其他: |
| 1、企业必须对南京市江宁区建设市场“维稳诚信”规定做出承诺; 2、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投标申请人如果没有办理江宁地区的《建筑施工企业年度登记手册》的,请在下载招标文件后到南京市江宁区建筑工程局建管科办理江宁地区的《建筑施工企业单项登记手册》,开标时提供原件并将扫描件上传至资格审查文件的资格审查其他资料栏,否则将视为投标申请人自动放弃本工程投标资格,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4、凡报名参加本标段投标的单位,在资格审查材料中必须提交《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经检察机关查询近五年内无犯罪行贿记录的单位,方有资格入围参与投标,开标时提供原件并将扫描件上传至资格审查文件的资格审查其他资料栏; 5、 投标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所投标的注册建造师,开标时,投标人注册建造师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及江宁地区《建筑施工企业单项登记手册》或《建筑施工企业年度登记手册》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出席开标会,开标时招标人当场核验上述原件,未提供上述原件或未通过核验的投标单位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6、投标申请人须提供所报注册建造师与其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出具2013年10月至2014年3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投标申请人将上述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资格审查文件的资格审查其他资料栏)。 7、本项目实行履约担保。担保金额为承包合同总价的10%,中标人应当在签订合同时向发包人提交履约担保; 8、本项目执行苏建招【2009】140号文第十条规定: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中标人还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银行保函); 9、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招标文件费用:300元/套; 10、本公告发布时间即为招标文件的网上开始下载时间,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
|
八、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
|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14年5月30-2014年6月9日 |
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公告 |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建宁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
|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江宁商城招商街121号3楼 |
|
代理机构邮编: |
|
代理机构传真:52167181 |
|
代理机构联系人:顾丽 |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52167181 |
|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
|
备注: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本网站中《办事指南》,信息登记办理地点为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47房间,联系电话:025-68505863、68505862;如在招标公告发布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