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教师参加“海上货物运输课程教学高级研修班”和“海事英语教师高级研修班”培训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经学院研究决定,选派部分骨干教师参加全国 交通 运输 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于 2014 年7月21日到7 月25 日在浙江省舟山市举行的“海上货物运输课程教学高级研修班和 “ 海事英语教师高级研修班”。
请各有关学院接通知后,按全国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文件(见附件)要求组织相关教师准时参加培训。
一、参加对象及名额:
1 、“海上货物运输课程教学高级研修班”, 我校航海学院可推荐海上货物运输课程主讲教师 1 — 2 人 ;
2 、 “ 海事英语教师高级研修班”, 我校航海类专业英语骨干教师可推荐 3-5 人,其中航海学院1-2 人,轮机学院1-2 人,电气学院1人。
二、培训内容及安排:
详细情况见附件。
三、培训其他相关要求:
1 、 请各有关学院于2014年7月10日前将《 高职高专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培训推荐表 》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电子邮箱,推荐表原件加盖所在学院公章后报人事处。
人事处邮箱: jshyrs6916@126.com 。
联系电话: 86176916 ; 联系人:潘老师
2 、参加培训教师培训结束后,向人事处提交 一份培训总结(不少于 3000 字);并在教研室范围内举行一场汇报会。
附件1:海上货物运输课程教学高级研修班通知.doc (384 KB) 2014-07-04 16:01
附件2:海事英语教师高级研修班班通知.doc (213.5 KB) 2014-07-04 15:49
人事处
2014 年 7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