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校园建筑、道路、广场、公园、湖泊、桥梁名称的通知
为进一步提升校园文化品味,美化优化校园育人环境,充分调动师生员工共建美好校园的主人翁精神,增强对学院校园文化建设的认同感和责任感,学院决定面向全院师生员工开展校园道路、建筑、公园、广场和湖泊命名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校园建筑
编号(1):1、2、3号教学楼
编号(2):行政办公楼
编号(3):图书馆
编号(4):体育馆
编号(5):操艇站
编号(6):2、3号实训楼
编号(7):航海楼主楼
编号(8):航海楼辅楼
编号(9):4、5、6号实训楼(在建)
编号(10):轮机学院大楼(在建)
编号(11):船海学院办公楼(在建)
编号(12):大学生活动中心(在建)
编号(13):继教院办公楼(在建)
编号(14):青年教师公寓(在建)
编号(15):1-11栋学生公寓
编号(16):1期、2期食堂
(二)校园道路
编号A:南大门至北大门主干道
编号B:(**东路、**西路、**南路、**北路)
编号C:海泽园东南端至水塔公园东北端
编号D:1号教学楼东侧至3号学生公寓东北侧
编号E:3号学生公寓东北侧至二期学生公寓北侧
编号F:二期学生公寓北侧至9号学生公寓
编号G:8号学生公寓至4号学生公寓
编号H:西大门南侧至航海楼西侧
编号I:西大门北侧至拱桥西侧
编号J:二期食堂东北端至水塔公园西北端
编号K:1号学生公寓西南侧至3号学生公寓西北
编号L:水塔公园东侧至1号学生公寓东南侧
(三)广场
编号①图书馆前大广场
编号②一期食堂南侧广场
(四)公园
编号Ⅰ:水塔公园
编号Ⅱ:水塔公园内亭子
编号Ⅲ:水塔公园栈桥
(五)湖泊
编号1:图书馆旁湖泊
编号2:行政楼旁湖泊
(六)桥梁
编号a:平桥
编号b:拱桥
二、命名原则
1.名称设计要求立意高远、内蕴丰厚、格调高雅,体现我院的办学传统,彰显校园文化特色,具有激励和启示作用。
2.所命名称要求独创新颖、区位感强,且道路类、建筑类、公园类、广场类各形成统一的系统与风格,前后左右呼应,成互补、对称格局;文字简明通俗、读之顺口、闻之入耳。
3.采用汉语命名,言简意赅,发音响亮,易读易记;每个命名不超过6个汉字,并对命名涵义附有简明阐释。
4.必须符合国家法律、社会公德和语言文字规范,不得带有封建、不健康及宗教色彩,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和名誉权。
三、评选及奖励办法
1.成立评审组对所征集的命名进行鉴别、评议,遴选出优秀命名作品。
2.评审组评选出的优秀作品通过校园网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意见。
3.根据广大师生员工的修改意见,评审组再次进行讨论、修改,然后提交院长办公会研究确定。
4.命名一经采用,其知识产权归学院所有,每条奖励100元。
四、投稿要求及注意事项
1.投稿请以电子文档形式投送至宣传部邮箱( jmi6991@126.com )或纸质版形式报宣传部办公室(办公楼423),来稿应注明作者姓名、详细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
2.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15日。来稿请注明“命名征集”字样,所有来稿恕不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3.若出现报送命名重复的,以较早登记的命名为准。
4.联系人:唐佳佳 联系电话:86176966
特此通知。
附件1: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校园命名征集表.doc (63.5 KB) 2014-07-07 17:26
附件2:命名规划图_副本.jpg (16.3 MB) 2014-07-07 17:26
党委宣传部
2014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