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2015年我院设备项目参加省政府集中采购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按照《政府采购法》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集中采购的规定,今后我院所有的设备采购全部要求进入省政府采购中心进行采购。根据省政府采购中心要求,我院今后所有设备采购必须由财务处根据学院预算报财政厅政府采购处审批,拿到审批项目号才能进入省政府采购中心进行采购。我院的设备采购必须要做到以下几点:
1、学院各二级学院和部门每年10月底报下一年度设备采购计划,属于教学设备(附可行性立项报告)统一报教务处进行审核后报学院审批,属于办公设备的报国资处审核后报学院审批。审批后编入学院年度采购计划。
2、经学院审批后的设备年度采购计划进入学院财务年度预算,由财务处将学院年度采购预算报政府采购处,由政府采购处审批后进入省政府采购中心。
3、各部门和二级学院根据年度采购计划和采购时间提前2个月以上将招标申请送达招投标办公室,经领导批准后,由招标办依据政府采购程序报省政府采购中心进行采购。
4、2015年开始,没有列入学院年度采购计划的教学设备、办公设备将无法采购,责任自负。
特此通知。

《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2015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pdf (1.19 MB) 2014-11-19 09:11
招投标办公室
201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