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公布2015年度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果的通知
各单位及相关教师:
我院申报2015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经省教育厅审定,立项结果现予公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要在申报时确定的研究期限内完成。请立项项目负责人,依据申报时填写的《项目申请书》,签订《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任务书》(附件1)。逾期不签订项目任务书视为自动放弃研究。
《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任务书》是项目负责人开展研究活动、科研管理部门进行项目管理以及办理项目结项验收的基本依据。项目任务书一经签订,一般不得擅自更改项目名称和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项目负责人须及时填报《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并按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请各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办法》和本通知要求,按期保质完成研究任务。
项目任务书填报主要内容必须与申报书一致,项目总经费为教育厅下达经费与学校配套经费总和,学校按照下达经费1:1配套,对于指导项目学校按照0.8万元给予资助。
二、各立项项目负责人请于6月23日前将项目任务书电子文档发至科技处邮箱,同时将《项目任务书》(A4纸双面打印一式3份)报送至科技处。
科技产业处邮箱:jmikjc@163.com。
联系人: 刘昊 联系电话:86176892; 王玫 联系电话:86176966
特此通知。

附件1: 哲社项目任务书.PDF (126.71 KB) 2015-06-12 16:13

附件2:2015年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立项项目.doc (214.5 KB) 2015-06-12 16:14
科技产业处
党委宣传部
201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