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选派骨干教师赴台湾地区高校专项培训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
为贯彻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精神,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学习借鉴台湾地区高校的先进办学理念和高等教育教学经验,有效推进学校事业建设和发展。经学校研究,决定选派10名左右中青年骨干教师赴台湾地区高校进行专项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为2015年11月中下旬,培训周期为2周,培训日程另行通知。
二、培训内容
培训由3个模块组成。
1、集中培训,了解台湾技职教育中的教学理论与方法、课程设计与教学管理、职业教育教学趋势等;
2、深入课堂、实验室实地体验、互动交流学习等;
3、学校参访,考察台湾部分职业教育发展的优质学校。
台湾主要培训学校为:东南科技大学、明新科技大学。
三、推荐名额
各二级学院(部)可推荐1名教师参加培训,年龄一般要求在50周岁以下。
四、推荐对象应具备的条件
1、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事业心强,工作踏实;
2、创新意识较强,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教学效果良好,具有较强的科研和实际动手能力;
3、教授、学术带头人、或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带头(负责)人、课程负责人、教研室主任、实训中心主任、近五年获得两次校级以上优秀教师表彰的教师;
4、近三年已经出国(境)研修培训、访问交流的教师,本次不予安排。
五、培训要求
培训教师回校后应达到以下要求:
1、面向所属二级学院(部)全体教师汇报出境学习成果(制作PPT);
2、针对一门专业课程,提交课程改革方案;
3、提交一份优秀教学设计方案;
4、完成一篇专业建设或课程改革研究论文;
5、完成二级学院(部)针对专业建设需要提出的培训要求和工作任务。
六、推荐和选拔程序
1、推荐候选人员经二级学院(部)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和民主决策后,确定推荐人选,并于2015年10月15日前,将《骨干教师赴台湾地区高校专项培训推荐名单》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人事处。
联系人:陈希;联系电话:86176329;邮箱chinkichinki@126.com 。
2、人事处会同教务处等职能部门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后,上报分管院领导审核,确定初选人员名单。
3、初选人员名单提交学校会议讨论,经综合考察,确定人员名单后,在学校内公示三天。
4、经公示无异议后,开始办理出境培训手续。
七、相关说明
1、二级学院(部)根据专业建设的特殊要求可对参培教师提出相应要求和工作任务。
2、出境培训经费(含往返机票)由学校承担,其余涉及个人事务办理费用由个人承担。
请各二级学院(部)认真宣传本通知精神,按时组织报名与推荐,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教师赴台开展专项培训活动。

附件.doc (26 KB) 2015-10-12 15:03
人事处
201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