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清理整顿非机动车停放秩序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校园交通秩序、净化校园环境,根据学院统一安排,安保处近期将对校园内非机动车进行集中清理整顿,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非机动车停放
(一)各单位、部门要对本单位、部门的师生进行宣传引导,全体师生和社会化单位员工的非机动车要停放在规定区域内;
(二)各物业站安排人员对门前停放的非机动车进行管理,确保停车规范有序;
(三)对不按规定停放的非机动车,应及时要求车主整改;对拒不整改的非机动车车主,交由所在单位、部门批评处理。
二、非机动车清查
(一)清查对象:长期无人主张或使用的自行车;
(二)清查时间:2015年11月2日至30日;
(三)清查要求:
1、清查工作要沉底盖边,不留死角;
2、各物业站将清查中收集的相关自行车,统一登记造册(数量、牌子、收集位置等),集中放置于物业站院内;
3、安保处将集中清理出的自行车,集中存放一个月(存放地点为各学生公寓院内),存放期间如有人认领,需提供车辆有效证明,由本人亲自至安保处办理认领手续。一个月后将作为无主自行车进行处理。
特此通知。
安全保卫处
2015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