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做好院级教学名师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院、部:
为切实做好我院教学名师年度考核管理工作,促使年度考核工作更加规范、有序,有效发挥教学名师的导向示范作用,提高教学水平和4556银河国际线路测试质量,根据《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名师评选与管理办法》,教务处、人事处将组织开展院级教学名师2014-2015学年度考核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2年及2014年评选的院级教学名师。
二、考核范围
考核教学名师2014-2015学年度(2014年8月9日—2015年8月9日)履职情况,考核内容参考《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名师评选与管理办法》(见附件)。
三、考核流程及要求
1.教学名师个人根据《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名师评选与管理办法》中对考核的要求,结合自己的履职情况,做好总结和自评工作。2015年11月20日前将整理好的材料送交所在二级院、部。
2.各二级院、部应在2015年11月26日至30日对本单位教学名师履职情况进行逐项核对,如实评价,并将审核情况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
3. 2015年12月,教务处组织相关人员对各教学名师进行年度考核工作。
四、考核内容
各二级学院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教学名师考核:
1、师德:政治立场坚定,教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教学工作量;
3、教学质量;
4、教学改革与教科研工作;
5、承担社会和学院公共责任情况;
6、公开示范课开展情况。
五、其他事项
根据《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名师评选与管理办法》,教学名师每届任期4年,每年进行一次年度考核。各二级院、部应认真负责本单位教学名师管理的各项工作,切实做好考核工作,确保教学名师真正发挥起名师的示范辐射作用。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名师评选与管理办法》.doc (30 KB) 2015-11-12 09:19
教务处 人事处
2015年11月12日